部门动态
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实施简易程序施工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舟建委[2008]48

各县(区)建设局,全市各招投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舟山市监察局、舟山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提高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时效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实施简易程序施工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建筑业管理处联系。

                               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实施简易程序施工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舟山市监察局、舟山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提高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时效的意见(试行)》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在舟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包括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施工招标适用本办法。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以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其他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实施简易程序招投标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已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批准程序;

2、有符合施工要求的设计图纸;

3、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已落实;

4、招标人已完成工程预算编制工作。

第四条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1、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的资质必须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应是其单位的专职人员。

3、招标人在受理投标报名时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为:

1)企业的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3)企业、项目经理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不超过三次。

4)企业安全证书、三类人员安全证书真实有效。

5)项目经理承接工程业务量符合市城建委相关规定。

6)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社保证明。

7)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第五条      招标要求

    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次日起受理报名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发售经相关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投标报名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投标单位名单必须严格保密。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可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以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开回复。

3、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离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不得少于10个日历天。如招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离投标截止期不足3个日历天时,开标截止时间应顺延。

4、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评标、评标。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6、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编制,招标文件除按相关规定编制并提供工程量清单外,尚应提供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预算。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要求及评标办法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招标人的工程预算应按照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现行定额计算;人、材、机价格参照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可竞争费率取相关规定的中值;不可竞争费用按相关规定计算;未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技术措施费、其他项目计价表内的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工程实际需要计算,此项费用计算时招标人应在工程预算中说明此项费用所包括的工作内容、范围,计算依据及方法。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实体工程量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技术措施费工程量应与上述的工程预算相关内容一致。招标人在提供纸质工程量清单的同时应向投标人提供投标报价光盘,招标人应提供所有不可竞争费的费率或计算标准,对于可竞争费用,招标人也应向投标人明确规定的下限标准。

第七条      投标预算的编制

投标人的投标预算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参考招标人提供的投标预算,自行确定人、材、机单价及各项可竞争费用的费率,计算工程量清单部分的报价;对于招标人未提供工程量的技术措施费、其他项目计价表内的各项费用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说明中所确定的此项费用所包括的工作内容、范围自行计算报价。

投标人进行报价计算时如发现招标人的工程预算工程量不准确、技术措施费计算不符合工程实际需要、其他项目计价表内的各项费用计算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或计算不符合工程实际需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提问应及时进行回复。

第八条  投标文件

全部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只需提供一份纸质标书和投标预算光盘(包括正盘和备用盘)。投标文件由下列材料组成:

1、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诚信承诺。

4、投标预算。(内容必须与投标预算光盘一致,定额分析表可不打印)

5、投标预算光盘。

第九条  对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

1、最高限价的确定:

最高限价以招标人的工程预算为基础下浮一定幅度确定(由招标人确定暂定价部分除外)。建筑工程的下浮幅度值在3.0%3.2%3.4%……4.8%5.0%范围内随机确定;市政及基础设施工程的下浮幅度值在5.0%5.2%5.4%……6.8%7.0%范围内随机确定。

2、评标采用在电子辅助系统协助下的通过式评审:当出现电子标书无法阅读、投标人擅自变更工程清单等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条款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存在其他符合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条款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单位均为有效投标单位。

3、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1)由招标人对全部有效投标单位进行排序,每个号码代表一个单位,并当众公布。

2)招标人随机抽取三个号码,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其中投标报价居中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出现二个较高报价相同时,取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两家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由通过随机方法确定;出现二个较低报价相同时,较高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余两家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出现三个投标人报价相同时,通过随机方式确定排序。

3)当全部有效投标单位家数在三家以下(包括三家)时,最低投标报价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投标报价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家相同投标报价时,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高报价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两家通过随机方式确定排序。当出现三家相同投标报价时,通过随机方式确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