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关于开展200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
舟建价(2008)3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计价行为,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08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浙建站市[2008]11号)文件精神,受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现决定开展舟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08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定期检查的对象
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资质的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 定期检查的内容
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符合现行资质等级标准的情况
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
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情况
三、 定期检查的程序及结论
1、企业自查并填报《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1),于4月10日前将检查表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期检查表的有关数据按截止2008年2月29日的情况填写。分支机构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符合现行资质等级标准,不符合市场行为要求或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以及不按规定报送定期检查材料的,定期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四、根据定期检查结果,将依据省造价管理总站的统一部署进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抽查工作。
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