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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建价〔2010〕8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从)业人员的执业质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8]16号)等文件精神,我站决定组织开展舟山市201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业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凡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本市及市外进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检查时间安排
从2010年6月起至2010年12月止,期间根据工作按排不定期开展。
三、组织领导
本次抽查工作由本站组织实施,检查小组由不少于两名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具备有效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组成。
四、检查重点内容
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情况;
五、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由各单位负责人重点汇报企业基本情况、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以及内部建设管理情况。
2、抽查项目:检查组随机抽取不少于二个项目,查阅咨询业务成果档案及有关资料,或向有关人员询问等方式,检查执业人员遵循执业操作规程情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情况及内部质量控制等情况。
3、现场分别对咨询单位执业行为、执业质量检查情况评议。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受检单位须准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2)2009-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汇总表;
(3)2009-2010年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档案;
(4)检查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2、请各单位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具体时间每次检查提前半天通知。
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O一O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