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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舟建委〔2010〕171 号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甲级、证书编号:090133000074、法定代表人:陈明欣,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 15 楼)在承接舟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的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违背市场压低工程造价、编制质量差,导致该项目所有投标人无法正常合理报价,对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惩戒不良行为主体,根据《舟山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造价人员监督检查办法》(舟建委[2008]50 号),决定对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从发文之日起公示六个月,公示期内不得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对该项目编制人员陈琼(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编号:建[造]03330002043)、何煜(造价员证书编号:浙 080030400 安装)记入不良行为,从发文之日起公示六个月,公示期内不得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特此通报。

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