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浙建站市[2010]41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确保造价工程师注册质量,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等文件精神及本省有关规定, 我省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面授对象
2010年度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历年来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未注册人员。
二、面授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
(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交底
2.时间:2010年12月13日~2010年12月28日(共四期,每期4天,详见附件)。
3.地点:
(1)第一、二期学员培训地点:浙江省建设厅干部学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26号。
(2)第三、四期学员培训地点:浙江建设饭店。地址:杭州市保俶路222号。
三、费用标准
每位学员报到时须缴纳继续教育培训费350元,教材费70元(交底资料(40元/本)可在报名交费时购买)。
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每期第一天的上午为报到时间。因连续办班,周期短、时间紧,请各位学员按培训期次规定的日期报到、缴费。(注:为确保学员按时到达培训点正常学习,报到、缴费一律由学员本人办理,不接受代办)
2.已参加过继续教育的学员需携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初始注册的学员没有继续教育证书的请在报到时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未注册的造价工程师需携带执业资格证书。
附件:培训期次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培训期次表
期次 |
时 间 |
参 加 人 员 |
一 |
12月13日~ 12月16日 |
杭州地区(不含省属单位)、温州、绍兴、嘉兴、台州、衢州、丽水地区2010年度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
二 |
12月17日~ 12月20日 |
省属单位(不含杭州地区)、宁波、湖州、金华、义乌、舟山地区2010年度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
三 |
12月21日~ 12月24日 |
2007年度(含2007年)以前考试合格未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
四 |
12月25日~ 12月28日 |
2008 -2009年度考试合格未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