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关于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执业人员不良行为的通报
舟建委〔2009〕22号
各县(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保障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健康发展,规范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委组织人员对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及执业人员不良行为情况通报如下:
一、舟山市中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06115168,乙级资质)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存在个别项目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规范、未按执业规程规定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及单位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保管不齐全等现象,根据《舟山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造价执业人员监督检查办法》(舟建委[2008]50号),罚扣12分,对舟山市中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从发文之日起公示三个月,公示期内不得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二、浙江宝晟建设有限公司傅燕(资格证号码:浙060L30415)、浙江宝晟建设有限公司董海龙(资格证号码:浙060L30537)同时在两个单位以造价员的名义执业,浙江博宇建筑有限公司王军民(资格证号码:浙060L30564)从事与本人取得资格专业不符的工程造价业务,根据《舟山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造价执业人员监督检查办法》(舟建委[2008]50号),各罚扣10分,记入不良行为,从发文之日起公示半年,公示期内不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