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浙建站市(2009)15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法律意识及整体素质水平,确保造价工程师注册质量,根据建设部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订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应按规定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现将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凡2008年在我省初始注册、2008-2009年应参加网络教育未及时报名参加以及外省变更并已取得浙江省注册证号的造价工程师。
2、已参加过2008年面授学习的学员,只需完成30学时选修课,其余的需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
二、培训内容:
1、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
选修课程:《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实践与探索》、《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浅析工程身份证在我国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英国建筑工程标准计量规则第七版》、《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及计价方式介绍》、《英语阅读技巧》。
2、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
3、课程播放时间:2009年4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有关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教学说明、课程安排和学习要求,请登陆“中价协”网站。
4、我省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课程内容并通过考试。需参加本年度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必须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课程内容并通过考试。
三、收费标准
30学时必修课程的费用为3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300元/人。
四、报名、交费时间
1、本次网络教育报名学员可登陆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4月13日至4月17日(逾期不予办理),填写好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报名表,可直接来省造价管理总站交费,也可直接汇入银行(银行帐号为: 33001616435050010092,杭州市建设银行文晖支行),注明网络教育学费。汇款学员请将报名表及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邮编:310005)。汇款学员请在5月16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凭本人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到本人所在地的市造价站(处、办)(在杭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教材和培训费发票。
2、造价工程师报名、交费手续办完后,由省总站负责学员网络学习身份的开通。
3、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站(处、办)协助做好网络教育培训教材发放等工作。
总站联系人:张秀敏
联系电话:0571—8808761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