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出台规定调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费率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近日,省建设厅出台文件,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管理作出规定,将原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和安全施工费组成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对费率做出调整,规定投标人不得低于下限费率报价,并要求施工企业应按照规定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工程定额测定费这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的实际情况,将各专业工程的规费费率做出适当调整,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