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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考核舟山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省政府考核我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06-12-28   作者:办公室   来源:舟山安监     浏览次数:365

    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2006年度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省安委会组织了以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吴更安为组长的督查考核组,于12月18日到20日对我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马国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汇报了舟山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开展情况, 考察组还先后到岱山县、定海区、东沙镇、盐仓街道以及两家企业进行了督查和考核,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善丰、郑方斌分别陪同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考核,考核组认为,2006年以来,舟山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围绕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专项整治,不但经济发展快,增速全省第一,安全生产“三项指标”下降幅度也较大,在全省领先,完成控制指标全省最好,实现了明显的稳定发展。

    检查组表示,舟山市安全生产工作抓得实,抓得有特色,主要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亲自批示、亲自检查,市政府通过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市人大扎实开展了执法检查;各级领导的工作都比较深入;省里规定的规范动作都落实得比较到位,且有一定的深度;舟山自己的特色较明显,如海上安全、船舶修造业安全等;工作职责到位,明确了省部属和市属企业的监管职责,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签订,推行了“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和警示制度;制订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消防工作也得到了有效落实。二是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市县区两级完成了机构建设,建立了执法大队,42个乡镇建立了安管站,配备了131名安管人员,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工作主动,从政府层面明确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这项工作在全省开展得最早,为在全省范围推广积累了经验;乡镇执法委托机制也走在全省前列,推进了长远机制的建设;加强了应急能力建设,根据特点完善了预案,进行了演练,海上救援工作效果明显;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市财政安排了140万元专项资金,盐仓街道为安管站配备了车子、摄像机,东沙镇为安管人员配备了电瓶车等。三是突出重点,严加防范。加强了渔业捕捞和海上运输安全生产,根据海上作业特点,实行了渔船动态管理、定人联船编组出海等;加强了船舶修造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出台了船舶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企业的安管队伍进一步完善,通过制度和严格执法,遏制了事故多发势头。四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全员培训按要求推进,持证上岗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广力度大。五是加大了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工作。同时,今冬明春工作抓得早,工作比较到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考核组也指出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几个行业、地区事故多发,比如工矿、海上运输、火灾事故有上升,特别是定海逐年上升。二是对海上捕捞事故、“四不放过”落实不够,海上救援协调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有待加强,乡镇安管人员还不够到位。四是水上客运安全要进一步加强。

    考核组最后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积极采取新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研究探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机制和体系建设,在属地化管理中明确分类分级管理;责任制的签订要注重实效,把企业责任制签订层层下放到乡镇、社区,形式是有了,但更要注重实际效果;要加强工作协调,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监管工作手段。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管,从严执法,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强化执法理念。郑方斌副秘书长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表示将认真落实考核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并在增强企业、全民的安全生产自觉性,提高监管部门工作的有效性上下功夫,努力把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实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