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动态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获省政府批准

    日前,省政府发函批准了我市及所属各县(区)海洋功能区划。

  从2005年1月起,我市对原《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及各县(区)海洋功能区划进行修编。修编后的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依据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条件,坚持以自然属性为主,科学确定海域功能,同时兼顾社会属性,以及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共划分港口航运利用区、渔业资源利用区、矿产资源利用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海洋能利用区、海洋工程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功能区和保留区10个一级类,并进一步细分为30个二级类155个功能区。《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的修编完成,为今后我市更加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海域资源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