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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印章换发的通知

浙建站市﹝2012﹞65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 021号)关于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四年验证一次的精神,我省2011年底前取得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时间将作相应延长。为使证书和印章有效期一致,经研究,决定对现有造价员执业印章已到期的进行换发。具体说明如下:

一、换章对象

1、浙070年开头且2010年验证合格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将延迟到2014年12月31日。其中,执业印章刻明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造价员需进行换章。

2、浙110开头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将延迟到2015年12月31日,其中,执业印章刻明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的造价员需进行换章。

3、浙060开头且2009年验证合格的造价员及浙090开头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将延迟到2013年12月31日。如办理过变更手续执业印章刻明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的造价员需进行换章。

造价员的原始从业印章未注明有效期的,可自动顺延,不办理印章换发。

二、受理时间和方式

受理时间:2012年12月17日---12月21日。

申请印章换发的造价员,应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换章申请表》(见附件),根据证书地区属性,上报省造价管理协会或属地造价管理机构。

省造价管理协会或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对名单进行核对汇总后,于12月28日前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

执业印章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颖   0571-88087612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换章申请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