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会员征集工作的通知

舟价协(201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协会会员发展工作,根据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成立大会通过的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现将本协会关于开展新会员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会员征集对象: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有关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的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管理、建设、开发、施工、建材生产供应及与工程造价有关工作的单位,有加入本协会的愿望,并愿自觉拥护本协会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二、入会程序:申请入会的单位将《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协会秘书处;协会理事会对入会申请进行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者即成为协会会员,并由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需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承担并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联系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千岛路建设大厦A座9楼908室

联系人:何澜

联系电话:0580-2622693,传真:0580-2616830。

附: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申请表

 

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