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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二O一三年度会费的通知

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舟价协〔2013〕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现将本协会关于缴纳2013年度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

(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招标代理机构:40000元/年;

(三)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外地进舟分支机构:22000元/年;

(四)理事单位(除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外):4000元/年;

(五)建材生产、供应单位:4000元/年;

(六)其他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会费交纳时间

各会员单位自即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双休日除外),向本协会交纳2013年度会费。

三、会费交纳办法

各会员单位可通过现场交费或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交纳会费。采用银行转账交费的会员单位以实际账款到帐后,到协会秘书处领取发票。

1.现场交费

地点:临城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9楼912室

联系人:戴海燕

联系电话:2621913     传真:2616830

2.银行转账交费

户名: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支行 

帐号:3420020010120100028986

 

 

             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