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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入围企业名单的通知
舟招组办〔2013〕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使用管理细则(试行)》(舟政办发〔2013〕85号)的要求,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2013年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征集工作,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有46家申请企业符合规定入围《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有30家申请企业符合规定入围《政府投资市政公用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现将入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9月4日起,凡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细则》规定从《名录》中选择投标人或承包人。请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业务对接工作。
二、名录内承包商在招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应该按《细则》第十二条履行承包商义务。承包商如有违反《细则》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将受到暂停投标资格、直至清退《名录》的处理。
三、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名录内企业的考核和监管,切实将《名录》使用好、管理好,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
附件:入围企业名单
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