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文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建城[2010]22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园文局,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和《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城〔2009〕158号)以及《浙江省建设厅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浙江省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申报和申批管理工作规程》(浙建城[2007]35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