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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协会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的通知

舟价协〔2014〕7号

各会员单位:

    因协会主要领导工作变动,根据协会章程和实际工作需要,经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如下:

    调整舟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志军同志任协会会长兼法定代表人,沈先国同志不再担任协会会长职务。

    调整舟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造价管理科科长傅佩红同志任协会秘书长,戴汉鹏同志不再担任协会秘书长职务。

    聘请舟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造价管理科副科长柴玲同志任协会副秘书长,傅佩红同志不再担任协会副秘书长职务。

 

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