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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舟建发〔2015〕51号

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其他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建筑业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5年确保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4%,完成270.5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总产值79.2亿元、定海区完成总产值87.7亿元、普陀区完成总产值73.7亿元、岱山县完成总产值24.4 亿元、嵊泗县完成总产值5.5 亿元。各县(区)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列入市对县区年度考核内容。

    二、建章立制,夯实建筑业发展基础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技术规程。深入研究我市建筑业发展和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适应建筑业快速发展和市场监管的需要,清理和修订一批涉及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要点》和《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突出问题防治措施》等技术规程,初步形成适应我市具有海岛地方特色的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突出科学、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监理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修订出台《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示范文本》。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程造价纠纷协调机制。充实和完善工程造价专家库,建立专家会议制度,对疑难复杂问题,由造价行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为造价纠纷调解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

    (一)深化建筑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建筑业资质审批方式,结合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和新资质标准实施,从七月份起,企业资质申报涉及的信息和数据全部采用平台数据,优化审批程序,简化资质考核条件,提高审批效率。

    (二)做深做实规划研究。总结、评估建筑业“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化细化规划前期研究,编制建筑业“十三五”规划,研究新常态下“建筑业做大做强”发展模式。

    (三)积极培育和帮扶企业。调研质量保证金统筹管理模式,适时出台保证金管理细则。做好企业新资质标准的宣贯和就位工作。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做精做专,帮扶“龙头、骨干”企业增项交通、水利等专业施工资质。积极引进大型建筑企业落户舟山,着力培育有条件龙头企业晋升特级资质。

    (四)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调研劳务用工管理模式,适时出台《舟山市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和纠纷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加强劳务人员动态监管,有效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避免大规模群体上访及恶性事件发生。深化民工学校建设,建立技能培训考核机制,提高建筑工人素质。

    四、加大督查,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一)全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两书一牌”等三项制度,优化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制度,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强化建设管理部门监督责任,严格考核督查。

    (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在建工程全面排查工作,按照《舟山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抓好每一阶段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严厉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建设监理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监理工作标准》规定,对监理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加大违规惩戒力度,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强化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发挥监理作用。严格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对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质量和履职情况的监管。

    (四)强化质量检测管理。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规范检测行为,对承担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检测的检测机构进行严格的准入考核监管,提高其检测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推进检测企业信息化建设,实现与当地质监机构联网,关键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加大对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建设。6月底基本完成企业、人员、工程项目数据输入,并与省建设厅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五、加强防控,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注重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为监管并重,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管”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三个体系、一个能力”建设。

    (二)深化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支模架(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进标准化工程建设。继续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以召开标准化现场观摩会来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化“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六、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一)强化行政推动。制定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规划,起草完成我市加快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若干意见的代拟稿。9月底前,各县(区)要出台新型建筑工业化规范性文件,扶持政策出台情况省建设厅已列入对市年度考核内容。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年度工作措施。

    (三)加快项目推进。推动钢结构、建筑装修工厂化生产基地和项目建设,确保建筑工业化新开工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

    七、加快推进绿色施工

    (一)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做到“7个100%”。大力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美化建筑工地的场容场貌,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辅以科技手段来提高扬尘管理。

    (二)绿色施工与评优评奖挂钩。将绿色施工与企业、工程项目的评优评奖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筑工地安全达标、创平安工地、创省市区级标化工地、创绿色工地等评优评奖活动,进一步推进绿色施工。

    (三)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开展绿色建筑一、二星级评定工作,并在节能评估时对绿色建筑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引导建设单位创建绿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