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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示范文本》的通知

舟建发[2015]64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全市各招投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613号令)和《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23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示范文本》(舟建委[2008]207号)进行了修订(可在舟山造价网中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建筑业管理处联系。

    附件: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示范文本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