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整改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浙建站市[2015]28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造人管[2010]6号)和关于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整改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5﹞22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对证书号码为浙070…和100…开头的验证整改造价员进行了验证审核。
现将验证整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验证合格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合格人员领取证章时间,由各市站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整改合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