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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建招标造价办〔2016〕1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高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浙建站[2015]55号)、《关于开展全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舟建招标造价办[2015]4号)的要求,我办于2015年10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全数检查的方式,共检查全市22家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其中甲级企业18家,乙级企业4家,检查范围为2014年1月1日后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受检项目从各企业上报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月报表中随机抽取,被检工程项目22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9项,市政工程6项,园林绿化工程3项,装修工程3项,幕墙工程1项。主要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规范、取费是否符合规定、主要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造价是否合理、编制说明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核查。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各企业都比较重视本次检查,能按本办有关通知要求及时报送资料,并落实专人开展自查和互查工作;大多数企业能按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计价依据等相关规定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执业行为较为规范,总体编制质量较好。但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的执(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规范的理解不深、不全、不透,技术负责人把关不严,导致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问题较多,如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定海分公司的金塘镇山潭幼儿园扩建工程存在明显扩大工程量现象,招标控制价误差率达3.5%;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的普陀区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编制问题多,扣分最多;舟山市天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定海区第五福利院工程附属电气安装工程错套用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的现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方面
1、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存在问题。个别项目没有严格按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要求分列清单,如门窗、天棚、楼地面、墙面的油漆项目未单独列项;安装工程风管橡树保温材料规格及绝热厚度不同放置在同一清单项目内;道路工程透层、粘层清单未单列;树木草绳绕杆等技术措施费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易造成综合单价计算的混乱与工程造价纠纷的产生。
2、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全或错误。个别项目中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准确、详细、全面,与图纸设计要求不一致,甚至不加以描述;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详细描述的未描述或描述错误,如钢筋项目未描述钢筋规格,混凝土强度等级描述错误,土方项目未描述土壤情况、挖土及回填要求,大中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描述不全,采用干混砂浆但项目特征描述为现拌砂浆,园林绿化工程未明确养护期等,影响综合单价组价准确性。
3、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目编码不符合工程量计算规范。个别补充项目清单不符合要求且未在编制说明中明确;个别项目随意修改计量单位,如挖孔桩土(石)方、人工挖孔灌注桩计量单位M3改成M,洗漱台计量单位M2或个改成M等,易引起投标失误导致结算造价纠纷。
4、措施费用清单编制不够完整。未按照清单计价规范与我省相关规定要求完整列出措施项目清单,如个别项目未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造成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无法合理计取有关费用,产生相关造价纠纷。
5、工程量编制说明不全面或有错误:个别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和编制说明均未明确混凝土模板种类;编制说明与工程量清单描述前后不符的,如土方、泥浆运距、大中型机械台班考虑情况前后不一致等。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
1、定额项目工程量计算出现错、漏、重,定额换算不完整不准,存在定额工程量差错情况。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价出现错误。包括未严格按照项目特征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形成综合单价的组价子目不够完整、套用定额子目时出现费用重复计算、选用定额子目未严格按项目特征的要求进行换算等情况,如个别项目土方综合单价内应考虑却未考虑土方消纳费用;项目特征为非泵送砼而定额套用自拌砼等,直接影响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3、组织措施项目费计算不规范。个别项目未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等;个别项目多计算二次搬运费等。
4、技术措施项目费用计算不齐全,个别项目存在措施费重复计算、前后口径不一致、漏算等情况均有发生;如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计算较为随意、漏算超高费、湿土排水费、内墙装饰脚手架等现象。
5、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费取定存在问题。部分工程计算材料费时,未完全按照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计算;相同材料价格不一致未作说明;材料价格无出处未提供询价记录等。
6、编制说明:个别工程编制说明与招标控制价计算不符,如大中型机械台班数量前后不一致,土方运距不一致;应明确却未明确控制价选择的材料暂定品牌;指定的品牌名称错误、费率前后不一致等现象。
二、检查结果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行为,根据《舟山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造价执业人员监督检查办法》(舟建委[2008]50号,决定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定海分公司通报批评,对蒋国平、戎志强各扣5分;对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通报批评,杨占文、盛军红各扣5分;对舟山市天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林惠良、严步伟各扣5分。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咨询质量。各企业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整改,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咨询成果质量岗位责任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咨询服务。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素质。各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采取定期举办业务学习会等形式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还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促进咨询成果质量的稳步提高。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