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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全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结果通报
浙建站市[2016]13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浙建站市〔2015〕55号)要求,全省开展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总体良好
    在各市造价管理机构配合下,本次抽查了我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40家,对2014年1月1日后编制的国有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了质量检查。检查情况总体良好。
    1.认真组织。各市造价管理机构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选派业务精通的专家承担检查任务。在检查过程中注重程序、注重实效,及时将检查结果与被检查单位进行通报并交换检查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复核确认,确保检查结果真实有效。其中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舟山等地检查工作尤为深入细致,收集数据客观详尽。
    2.企业重视。各受检企业把此次检查作为提高自身质量的契机,思想上高度重视,不仅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及时完整上报资料,和检查专家认真核对检查意见,更是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3.质量良好。检查结果表明,受检企业执业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总体良好,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和计价管理的规章制度的意识明显增强,主要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造价合理、编制说明较为准确完整、取费计算符合规定。其中,浙江合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中成工程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企业此次抽查的成果质量较为优秀。
    4.管理创新。通过检查欣喜看到,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勇于创新,大胆开拓,形成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例如企业与专业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业务管理系统,对项目管理和办公协作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通过网络运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每个项目进行内部质量控制,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适应BIM技术对项目集成管理与投资控制的影响,研究BIM技术在工程造价管理各阶段的应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二、存在问题亟待改进
    所抽查的成果文件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够规范,包括不按计价规范进行项目划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或错误;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等。    如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某工程中,补充清单编码不符合规范要求,多个清单项目漏项,各类管径的钢筋混凝土管数量都与图纸有偏差;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某工程中,黄土回填厚度等项目特征描述有误,树木支撑等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部分清单项目漏项;温州市瓯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某工程中,砖胎膜抹灰等项目未按规范要求单列,天棚抹灰等项目编码错误,铜芯电力电缆敷设等项目定额错套。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某工程中,屋面保温层等应单列清单而没有单列,清单描述中出现弃土运距施工方自定等内容,屋面防水卷材被修改成檐沟卷材防水,多个清单项目漏项等。
    三、下一步改进意见
    1.抓根源切要害,强化自身建设。根据本次成果质量检查的结果,结合日常监管了解的情况分析,我们认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企业自身管理问题,包括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咨询企业质量控制不严,管理不到位;二是设计、招标等阶段不规范问题,包括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或不完善,部分内容未达到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招标答疑环节不到位,导致清单项目完整性及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的问题未得到及时纠正;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涉及计价内容的条款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不匹配;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时间被不合理的大幅度压缩;分段式的造价管理,使同一项目的造价分阶段管理,造价无法有效控制等等。希望企业要重视这些问题,强化内部建设,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努力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2.加强质量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增加成果质量检查的频次,提高抽查企业的比例,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加强与建设系统其他机构及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将检查结果广泛应用于各部门及有关社会组织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格)管理、信用评价、表彰评优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
    3.严格规范操作,重视质量把控。加强对造价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培训,恪守职业道德,提高专业水平,咨询企业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以核减率为考核职工的绩效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及省市计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导则》的要求开展业务,全面落实三级复核制度,按照质量导则的要求,对本企业的成果文件质量开展自我检查和评价,并实时纠正问题,确保做到咨询过程的质量事前预控、事中纠错、事后评价。
    四、检查结论
    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本次检查的结果,计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并作为企业信用价时成果质量部分的得分依据。
    40家企业本次检查的结果作为2016年度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成果质量部分的得分。
    综合检查结果,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的检查结果评为合格,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检查结果评为基本合格。基本合格的企业应及时整改,自本通报发文之日2个月内向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递交整改报告。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计入不良行为。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