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件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的通知
舟建委[2007]24号
各县(区)建设局,市行业直管施工、监理企业,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的通知》(建设发[2006]31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的通知
建设发[2006]312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投资集团,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二OO四年度、二OO五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建科发[2004]115号、建科发[2005]223号),由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温州建设集团公司共同主编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其中3.1.2、6.1.2、6.1.7、6.2.2、7.1.1、7.2.2、7.2.4第一款、7.6.1、7.6.4、7.6.6第一款、8.0.1、8.0.4、8.0.5、8.0.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编号为DB33/1035-2006,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建设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