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造价员继续教育、变更、从业登记、资格整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相关工作,按省造价管理总站通知,我办于2016年2月起暂停受理造价员继续教育、变更、从业登记、资格整改等相关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互相转告。
有关造价员的后续工作,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发布到舟山造价招标网,请大家及时关注。
舟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