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件
转发关于发布《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通知

舟建招标造价办〔201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满足工业化建筑计价需要,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发布《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1号)

 

舟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