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关于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舟价协〔2016〕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现将本协会关于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
(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招标代理机构:40000元/年;
(三)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外地进舟分支机构:22000元/年;
(四)理事单位(除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外):4000元/年;
(五)建材生产、供应单位:4000元/年;
(六)其他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交纳时间
各会员单位自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向本协会交纳2016年度会费。
三、交纳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通过公对公银行转帐,将会费汇入协会帐户,款项到帐后至协会秘书处领取会费发票。
户名: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帐号:3420020010120100028986
联系电话(传真):0580-2616362
联系人:陶秀芬
地址:临城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9楼907室
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