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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舟价协〔2016〕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现将本协会关于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

   (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招标代理机构:40000元/年;

   (三)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外地进舟分支机构:22000元/年;

   (四)理事单位(除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外):4000元/年;

   (五)建材生产、供应单位:4000元/年;

   (六)其他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交纳时间

    各会员单位自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向本协会交纳2016年度会费。

三、交纳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通过公对公银行转帐,将会费汇入协会帐户,款项到帐后至协会秘书处领取会费发票。

    户名: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帐号:3420020010120100028986

    联系电话(传真):0580-2616362

    联系人:陶秀芬  

    地址:临城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9楼907室

 

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