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财政部(财税[2016]36号)以及住建部(建办标[2016]4号)文件要求,我省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就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进行调整。为支持建筑业税制改革,确保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政策顺利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举办“营改增”工程造价政策宣贯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建筑业“营改增”的概况。
2.两税差异分析。
3.“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
4.浙江省的计价规则调整情况。
二、参加人员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费用
1.会议拟根据报名人数分批次安排,具体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会议不收取费用,食宿自理。
四、主讲人: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领导及专家。
五、为便于合理安排会议的时间、地点,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将报名表(附件)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报名截止日期到4月22日止。具体会议时间、地点下星期在“舟山造价招标网”(www.zszj.net)上另行通知。
联系人:柴玲
咨询电话:0580-2616830
传真:0580-2621913
邮箱:61102787@qq.com
附件:会议报名回执表
舟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