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关于网上临时发布2016年4月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精神,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市场实际情况,自2016年4月起,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根据《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号文件进行调整。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我市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处于停滞阶段。建筑业营改增浙江省计价规则调整政策出台后,为加快建设进度、减少因杂志印刷、投递所需的等待时间,满足社会各方对招投标与计价的迫切需要,我办决定将2016年4月舟山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先行在网上予以发布,便于广大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及时计价。
舟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