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舟建发[2016]53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利益,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154号)、《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与招标代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舟建委〔2013〕227号)、《关于开展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6年度定期检查的通知(浙建站市〔2016〕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开展了2016年度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市外进舟分支机构的定期检查工作。
全市共12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3家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参加了定期检查.经审核,4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3家招标代理机构均合格(详见附件)。8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为准。
本次定期检查以企业符合现行资质等级标准的情况、市场行为、执业质量情况、企业信用情况为检查重点。各企业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也存在专职专业人员不到位,整体从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各中介机构应加强专职技术人员管理,提高整体从业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2016年度舟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乙级)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