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件
关于推行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招管办(监督办)、招投标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防止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发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系统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杭州品茗软件有限公司联合研发,已通过技术鉴定)。
凡在舟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项目,必须采用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园林绿化工程和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的专业工程,其施工招标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8年2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应用的各项工作。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招投标中心联系。
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舟山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