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计﹝2014﹞30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2010版计价依据,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妥善解决实际问题,经研究,现将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