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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舟山市2015-2016年度优秀造价 工程师、优秀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评选的通知

舟建管〔2017〕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发展,提升我市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充分调动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造价管理协会联合组织开展舟山市2015-2016年度优秀造价工程师、优秀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参照《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建站市【2017】28号)文件执行。   

  优秀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评选按照《舟山市优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优秀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评选暂行办法》(舟价协〔2012〕7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

  6月10日至7月10日,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根据评选要求准备相应申报资料,向市建筑业管理局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科申报。

  (二)评选

  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科收到各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由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造价管理协会联合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评选,按照评比原则和条件,结合平时所掌握的情况,择优筛选,初步确定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师及优秀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并在舟山造价招标网(www.zszj.net)上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无投诉或无异议的,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相关网站、刊物上公布。被授予“市优”个人将优先推荐评选浙江省优秀造价工程师。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统计周期为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序装订成册。

  (一)优秀造价工程师按《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建站市【2017】28号)提供申报材料。

  (二)优秀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舟山市优秀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申报表》(附件2);

  2.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4.评选年度完成的招标代理业务项目成果文件一个(复印件、除投标文件外);

  5.评选年度获得的荣誉证书和其他材料。

  四、联系人

  柴玲,联系电话:0580-2622693。

  五、评选工作的要求

  1.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先进性、真实性;

  2.评选工作中要注重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审查,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3.严格按时间进度上报相关资料。

 附件:1.《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建站市【2017】28号)

     2.舟山市优秀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申报表

 

 

 

 

舟山市建筑业管理局       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