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文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和《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等法律、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研究,我站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站反馈。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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