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件
关于印发《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
舟建委〔2008〕207号
各县(区)建设局,全市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舟山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建筑业管理处联系。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工程综合说明-----------------------------------------------------5
二、 投标须知----------------------------------------------------------7
三、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3
四、 技术说明----------------------------------------------------------14
五、 图纸及资料-------------------------------------------------------15
六、 投标文件格式----------------------------------------------------16
七、 评标办法----------------------------------------23
投 标 邀 请 函
(投 标 人 名 称) :
1、 (招 标 人 名 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就 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主要工程内容见说明及工程图纸。
2、本次监理招标采用公开(邀请)招标,招标人希望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投标人对本工程的监理任务参加投标。
3、投标人请于 (时 间) 在 (地 点) 购买招标文
件。联系人: ;电话: ;
4、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元,图纸和勘察资料押金为 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同递交。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周内,将图纸和勘察资料归还招标人,同时招标人将押金退还。中标单位的图纸留作工作用图,图纸押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5、注意事项:
(1) 市外投标企业必须办妥进舟备案手续,并提供总监工作手册方可参加投标。
(2) 投标人在收到本邀请函后,请立即予以确认;如你单位中途退出投标的,也请书面通知,谢谢合作。
招 标 人: (盖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办 公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联 系 人: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1.1 |
工程名称 |
|
2 |
|
招标项目编号 |
|
3 |
|
建设资金来源 |
|
4 |
2.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单位资质标准:
项目总监资格标准: |
5 |
2.8 |
踏勘现场 |
日期:
地点: |
6 |
2.9.5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中标人需另行提供 份) |
7 |
2.9.7 |
投标担保金额 |
人民币 元(可采用现金、转帐支票或汇票,在 月 日 前递交) |
8 |
2.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后 天内有效 |
9 |
2.10.1 |
投标书递交地点与截止时间 |
收件人:
地址:
时间: |
10 |
2.13 |
开 标 |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
11 |
|
其他 |
招标文件每份200元;资料押进金 元 |
注: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第一部分 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工程地点及周围环境:
1.1.3工程规模内容及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
1.2建设依据(计划批文、扩初设计批文、初步设计概算批文等)
1.3有关单位和机构
1.3.1 建设单位(招标人):
1.3.2 招标代理机构:
1.3.3 设计单位:
1.3.4 地质勘探单位:
1.3.5 施工单位(如已明确):
1.3.6 质量监督机构:
1.3.7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
1.4 现场条件
1.5招标范围
1.6 施工质量目标
1.7 施工进度计划
1.8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1.8.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为:
1.8.2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其附表,采用内插法计算)为: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高程调整系数:
1.8.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x高程调整系数 = 万元
备注:该标段委托的监理单位为监理服务总负责单位的,应按规定明确总体协调费费率。
1.9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 日历天。
1.10 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10.1协助招标人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1.10.2参与招标人与承包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
1.10.3协助招标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核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1.10.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1.10.5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招标人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1.10.6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1. 10.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 10.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1. 10.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 10.10协助招标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1. 10.11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10.12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 10.13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 10.14协助招标人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1. 10.15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2.1 工程综合说明
详见第一部分
2.2招标方式
为了加强对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采取_________招标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2.3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和概况
详见第一部分
2.4合格的投标人
2.4.1 具有________________ 级及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
投标人的项目总监必须是 ,项目总监同期承接业务量应满足舟建委[2007]254号文件的规定。
2.4.2投标人和项目总监无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
2.4.2 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4.3 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投标报名单位。
2.5 招标文件
2.5.1 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本文件第一至第七部分内容;
(4)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5.2审阅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2.5.3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天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在开标的 天以前答复所有获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招标人的联系地址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
2.6招标文件的修改
2.6.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间,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2.6.2修改书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书后,应立即以书面、电传、传真或电报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修改书。
2.6.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把修改书考虑进去,招标人将按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
2.7招标文件的效力
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2.8踏勘现场
2.8.1投标人自行安排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踏勘(时间、地址详见前附表第5项规定),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9投标文件
2.9.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附件一)。
(2)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资信等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4)投标人诚信承诺。(附件三)
(5)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人员汇总表 (附件四),监理人员简历表(附件五)。
(6)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
(7)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经历业绩等材料。
(8)近年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情况介绍或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复印件)
(9)对招标人的建议和要求及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承诺意见。
(10)监理费报价。
(11)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中涉及资信分评审的资料。投标人应将企业、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受不良行为公示资料(公示期内)在此提交,否则,一经查实将作为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而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2)投标邀请函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2.9.2凡涉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记分资料,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证书、资料为复印件的,则应将证书、资料原件在开标截止日前送招标人处办理原件核验、备案。投标人应将经招标人核验并加盖核验章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以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记分依据,未经备案的复印件资料评标时将不被认可。
2.9.3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即监理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本工程监理工作概况;本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中监理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和措施;本工程难点、要点、关键部位的监理实施意见及相关协调措施。
(2)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手段和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合同及信息管理工作内容和措施。
(3)本工程监理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工作守则;投入本工程的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附件六)。
(4)对本工程实施的合理化建议。
(5)其它。
2.9.4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别独立装订,对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
2.9.5技术标制作应满足下例暗标制作要求:
(1)使用招标人统一提供的封面,不得使用除纸质外的侧封条、封面和封底,除在封面指定的封闭位置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技术负责人印章(或签名)外,其它部位一律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单位的信息。
(2)统一采用白色A4纸(图纸及表格可按需要加长),格式及字体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及字体;未提供格式的,一律采用宋体字(标题部分可采用黑体字),不使用阴影;不打印脚注;不设置插页;不使用彩色或艺术形式的字体、线条或图形。
2.9.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单位按前附表第6项所述份数编制投标的文件"正本"和"副本",并明确"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按规定加盖相关印章。
(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公章(在暗标中不得出现)。
2.9.7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2)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允许浮动范围为上下20%。
(3)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4) 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件)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5)由于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延长期的费用按合同监理服务期内的监理收费额同比例计算。
(6)由于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监理工作量增加或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监理费不予调整。
(7)监理费调整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8)合同监理服务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监理费应结清。
2.9.8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28天。
(3)投标保证金交至:
收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
(4)投标人选择提供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时,应确保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而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7天内退还。并同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税后利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退还。并同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税后利息。
2.9.10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0.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每个包封中应附正本和副本)。文件袋的接缝处用薄纸粘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和法人单位公章。
(2)包封都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_____________ (填入工程的名称)监理投标书"
"_______________ _ __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0项所述日期及时间);应在包封上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3)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投标文件应在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前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5)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2.6.1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1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1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0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1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时间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12投标有效期
2.12.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日期日内有效。
2.12.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2.9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作为中标人。
2.13 开标
2.13.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13.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核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是否真实有效;根据投标文件签收单纪录,宣布每份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送标人和签收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招标人代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13.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尚应随身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委托代理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授权委托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包封、密封;
(2) 未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未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 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提供的担保有瑕疵的;
2.13.4 本工程先开技术标,开标后由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书随机编号后送专家组进行暗标评标。待技术标评标结束后再开商务标,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逆顺序进行,商务标开标后由招标人宣读各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文件中的主要内容:投标最终报价、质量、工期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13.5 记录
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确认后签字。
2.14评标
2.1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建。
2.14.2评标内容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授予合同的有关信息和工程造价情况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14.3暗标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在暗标状态下对全部进入评标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全部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暗标评审期间原则上不进行询标。
2.14.4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全部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或加盖招标人备案章的复印件)在投标书中提交评标专家组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才能进行下一步评价与比较。未加盖招标人备案章的复印件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2.14.5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4.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评标委员会应对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投标函、投标书附录等关键部位未盖法人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技术标指定的封闭位置未加盖法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技术负责人印章(或签名)的;
(2)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如果投标单位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4.7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14.6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在评价与比较时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质量目标、监理大纲及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以各单位得分确定各投标单位的排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15决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但当前几名得分相同时由招标单位在其中选择一名为中标单位。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6 中标通知书
2.16.1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十五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2.16.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16.3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2.17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2.18 履约担保
2.18.1中标的投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单位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18.2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10%的支付担保。
2.19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2.17条或第2.18.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候选的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第三部份 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
附加协议条款: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结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和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第四部分 技术说明
第五部分 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
(单独装订)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工程监理
投 标 函
: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 工程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监理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负责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是 、监理人数为 人,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 。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订监理合同,并递交 元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电话: 联系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附件二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承 诺 书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在参加 (工程名称) 的投标过程中以公司的名义郑重承诺:
此次投标纯属本企业自行参与投标竞争,保证无被挂靠投标、与其他企业串通投标,所有投标资料为本企业自行编制,并做好投标资料的保密工作。如被查实有被挂靠投标、与其他企业串通投标、利用或窃取其他投标单位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的资料或机密、外泄本企业的任何投标资料或机密时,同意招标单位取消本企业的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要求退还。
投标单位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工程名称:
姓名 |
资格证书 |
本工程拟任岗位 |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
到位率承诺(不少于) | |
天/月 |
小时/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应保证本表内容全部真实
附件五
监理人员简历表
工程名称: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现 任 职 务 |
|
技 术 职 称 |
| |||||
拟任岗位 |
|
|
| |||||
资格证书名称 |
|
资格证书编号 |
| |||||
是否有受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
| |||||||
正在分管的项目 |
项目名称 |
|
|
|
| |||
任何职务 |
|
|
|
| ||||
起止日期 |
|
|
|
| ||||
备注 |
|
|
|
| ||||
工作简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1、本表内容须经本人签名确认,如被查实有任何虚假内容,将被视为弄虚作假行为而取消中标资格。
2、正在分管的项目4个及以下时,必须全部填写,如被查实有漏填现象,将被视为弄虚作假行为而取消中标资格。
3、正在分管项目的起止日期分阶段服务和全程服务二种,如在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经明确为阶段服务的,以已明确的时间为准,如投标文件或合同未明确的,视为全程服务,合同期即为起止日期,如投标时确定为项目班子人员,中标后已更换他人,也视为在该项目分管期内。
4、本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业绩证明等原件须送招标单位备案,并将盖有代理单位原件复核章的复印件全部附于表后。
5、全部项目班子人员(附件四所列的全部人员)均应填写本表,每人一份。
附件六
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设备、仪器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使用
情况 |
投入时间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评标原则
评标、决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人和选择中标人。
二、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三、 评标方法和内容
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的投标书及投标人按以下三部分内容分别进行分析评分。
1、技术标分65分
技术标实行暗标评审,评审分为主评、复评和横向对比评审三个层次。评标开始,招标人对每份投标书安排一名专家进行主评,并安排另一名专家进行复评(安排采用随机方式)。每位专家在完成招标人安排的主评、复评工作后应对全部投标人的标书进行横向对比评审。
主评专家应在仔细阅读所评审的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对投标文件编制质量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分办法和标准提出对该份投标书各分项的打分档次。全部专家完成主评工作后,评标组长应组织专家进行交流,主评专家分别介绍各自负责主评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过程和打分依据。
复评和横向对比评审在主评专家介绍各自主评意见后进行。复评工作要求通读所复评的投标文件,对主评人员的评审意见提出补充和修正意见;横向对比评审要求全部专家对全部投标书和其他专家的主评、复评意见进行整体了解,对比、平衡专家间的打分档次控制标准。
主评、复评完成后,评标专家组在主评专家提出的打分档次的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每个投标人的分项得分档次,全部投标人的各分项评分档次确定后,专家组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在已确定的评分档次内各自独立打分。
评标专家的上述评审过程必须做好书面记录,主评、复评结果必须由相关评审专家签名,横向对比评审结果由全体专家签名。
2、资信业绩及能力及监理班子配备15分
主要根据投标资料对投标人进行评分,此项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照评分细则和评标资料,经充分分析、讨论后,按规定进行统一评分。
3、商务 20分
监理费报价分为20分,由工作人员按照评分细则计算,并经评标委员会复核。
四、 评分细则
1、技术标 65分
(1)监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评定。28-40分
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中监理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和措施叙述完整;工程难点、要点、关键部位的叙述对投标项目有针对性,监理实施意见及相关协调措施可行。
满足要求,有特色且方案针对性强:为A档得分38-40分;
满足要求 : 为B档得分34-38分
基本满足要求 : 为C档得分30-34分
方案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监理大纲的内容:
为D档得分28-30分
(2)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及手段的完整性、合理性评定。8-15分
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手段和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合同及信息管理工作内容和措施。
各项措施完整、合理、对投标项目针对性强 : 为A档得分13-15分;
各项措施基本完整、合理、有针对性: 为B档得分10-13分;
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监理大纲的内容:
为C档得分8-10分;
(3)监理人员安排及仪器设备的配置5-7分
人员安排及仪器设备配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为A档得分6-7分;
人员安排及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为B档得分5-6分;
(4)对本工程实施的合理化建议。0-3分
有针对所投标项目切实可行的创新性合理化建议:为A档得分2-3分;
有针对所投标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为B档得分0-2分;
以上内容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二位小数。投标人的得分为全部技术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各分项打分计算)。
不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规定的其技术标最终得分乘0.7系数,情节严重者其技术标最终得分乘0.5系数。
2、 资信业绩及能力及监理班子配备 15分
1)投标人上两年度受国家、浙江省、舟山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或奖励的每次得1分,最高2分。
2)拟派项目总监上两年度受国家、浙江省、舟山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或奖励的每次得1分, ,最高2分。
3)拟派项目总监近两年以来以总监身份负责的类似工程获得国家级质量奖的得2分;获得浙江省质量奖的得1.5分;获得舟山市级质量奖的得1分。以最高奖项为准,不得累加。
4)拟派项目总监获得本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经注册)3年以上的得2分;2年以上的得1.5分;1年以上(不含)的得1分。拟派项目总监获得本专业“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经注册)3年以上的得1分;2年以上的得0.5分。
5)拟派项目总监以总监身份在项目所在地负责类似工程3个及以上的得2分;2个得1.5分,1个得1分。类似工程指与招标项目同类型且造价不低于招标项目造价的工程,总监身份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证明为准。
6)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身体健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书”(且经注册)加1分;有“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经注册)加0.5分。
以上第2)项到第6)项中各分项记分时,当项目总监不符合得分条件时,如投标人安排的总监代表符合相应的得分条件时,可按总监得分标准的50%记分。
7)拟派项目总监无同期监理项目得1分,有一个同期监理项目得0.5分。
8)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应符合工程需要。根据本项目分项专业需要,(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专业配备共需: 、 、 、 、 、 等 人)投标人每符合一项加0.5分。但有不良行为公示的监理人员不得分;无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分;未提供本企业劳保支付凭证的人员不得分;有3个及以上兼职同期项目的不得分(中标后更换他人担任的,在该项目合同实施期内仍计算在兼职项目内);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外有同期兼职项目的不得分;在其他项目中兼任总监或总监助理的不得分。(满分为3分)。
9)扣分:
投标人在商务标中安排的人员有不符合技术标中叙述的人员安排计划内容的扣1分;
投标人有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0.5分;
拟派项目总监有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0.5分。
3、 报价20分
1)、监理费最终报价的评分应在报价口径统一的基础(即评标价)上进行。凡属招标文件交代不清而引起口径不统一的,应按有关规定调整到统一的口径。如因投标人的差错、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口径不统一的,不得调整。
2)经招标人计算,本工程国家规定的监理费报价区间为 万元到 万元之间,凡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监理服务收费的浮动下限为最佳报价值。
4)、根据投标人的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的比值,计算出报价的评分值,即:
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得满分20分;
评标价每高于最佳报价值一个百分点,扣0.2分;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列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