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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


舟建发〔2019〕92号

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19〕194号)转发于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应采用互评方式对各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附件3),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发包人)》由承包方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承包人)》由发包方填写,于5月25日前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证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工程项目将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上报市建筑业管理局)。
       二、请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根据发承包双方互评情况,组织力量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抽查,各地抽查工程不少于10个,抽查工程采用“双随机”方式确定,并将履约检查情况、《在建工程汇总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3、4)采用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于6月25日前报送市建筑业管理局,联系人:沈科瑜,联系电话:0580-2617122,电子邮箱:498168547@qq.com。
       三、我局将对市属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时合同双方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检查资料清单》(附件2)准备所需资料,相关管理人员也应该到场。检查结果与企业信用评价相挂钩,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查处情况将进行通报。
       四、请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被抽检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9日
 
 
 
                  1.在建工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