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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开展2019年度 “最美造价人(集体)”选树活动的通知
浙建站办﹝2019﹞32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根据《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建设人”主题实践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办发〔2019〕1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开展2019年度“最美造价人(集体)”选树推荐工作。
一、选树范围、数量和条件
(一)选树范围
全省工程造价行业的干部职工和集体(一般指团队)。造价管理机构不参与最美造价集体选树,个人可以参加最美造价人选树。
(二)选树数量
设最美造价人(集体)各10名(个)。在此基础上选拔1-2名(个)向省建设厅推荐为最美建设人(集体)候选名单。
(三)选树条件
坚持以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群众性为衡量标准。推荐对象应当能够生动诠释和塑造造价人、造价行业与时俱进的优良品质和工匠精神,具有较强的时代先锋引领作用。一般从一线普通劳动者或基层单位集体中推选,且得到所在单位干部职工的广泛认可。同时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选树对象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和品德,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2.具有创新精神。选树对象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选树集体不辱使命,为推动行业发展以及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某一领域成为转型升级的开拓者、领跑者,其事迹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3.具有担当意识。选树对象能坚持发扬敬业奉献、服务至上行业精神和风尚,恪守职业规范,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敢于担当,坚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骨干和团队带头作用,其事迹能生动诠释造价人、造价集体与时俱进的优良品质和具有较强的时代先锋引领作用。
4.具有百姓情怀。选树对象要坚守百姓情怀,自觉以人民为中心,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用行动标注为民的信念,其事迹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能够折射出“最美精神”。
二、选树程序
(一)人员推荐。可通过单位推荐、社团推荐、个人自荐等不同方式进行申报。
(二)条件审核。申报结束后,由选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步审查,形成“最美造价人”和“最美造价集体”初审入围名单。
(三)专家评审。选树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个人和集体进行复审,形成“最美造价人”和“最美造价集体”提名20个(名)候选名单。
(四)事迹展示。在“浙江造价”微信公众号展示提名候选“最美造价人”和“最美造价集体”的主要事迹,并组织公众投票活动(投票数仅作参考)。
(五)集体审议。选树活动领导小组对最美造价人(集体)候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10名(个)最美造价人(集体)公示名单。
(六)社会公示。名单在浙江造价网上进行公示。
(七)通报表彰。根据公示情况,确定2019年“最美造价人(集体)名单,通报表彰颁发证书。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下载有关表格,填报相关材料后报属地市造价管理机构。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内有关选评推荐工作,将审核后的材料按照推荐表格式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省造价总站。报送材料需要同时报送电子稿和纸质材料(需单位盖章),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各市推荐上报的“最美造价人”和“最美造价集体”数量要求均不少于2名(个),不多于5名(个)。
申报个人准备1张标准照、1张工作照;集体准备1张集体照(有单位背景或工作场景),不小于2MB。
四、组织领导
成立选树最美造价人(集体)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省造价总站邓文华担任组长,省造价总站韩英、汪亚峰、李浙平、省造价协会邵铭法任副组长。韩英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五、有关要求
1.选树最美造价人(集体)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持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建设人”主题实践活动之一,是加强造价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构建造价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省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要以该选树活动为契机,积极倡导造价行业价值主流,激发干部职工的内动力,凝聚行业正能量,提升行业新形象。
2.选树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基层一线和奋斗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一线普通劳动者或基层单位集体倾斜。要落实“严”的标准,坚持优中选优,既选成绩又选作风,既选影响又选品德,确保选树结果全面过硬,确保选树对象能够真正代表造价行业形象、体现时代价值。强调事迹突出,严格选树标准,不搞地区名额平衡。
3.要广泛发动群众,确保造价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认知度。将舆论宣传工作贯穿选树工作全过程,切实找准典型人物(集体)献身造价事业的感情脉络,以对造价事业大局高度负责的精神,多渠道进入、多角度宣传。大力弘扬“最美精神”,扩大影响力,既要体现向心力与体现亲和力,高扬新时代旋律;又要浓厚争创氛围,扩大影响力,远播造价人声音。发挥“头雁”效应,拓展“孵化”功能,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内动力,凝聚造价行业正能量。
联系人:俞均芬 联系电话:0571-88902971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