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件
关于废止《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创新招投标运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舟招组办〔2018〕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创新招投标运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舟政办发〔2018〕110号),自2018年8月10日起,《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使用管理细则(试行)》、《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简易招标办法》、《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考核办法》、《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操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停止执行,2017-2018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企业名录同步废止,禁止使用。

根据浙江省有关文件规定,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用)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招标人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由市审招委备案;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用)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单位可自行组织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需进场抽签选取的,由市审招委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参照执行。下列名录相关文件同步废止:

1.《关于启用2016—2017年度政府投资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施工承包商名录的公告》(舟招组办〔2016〕32号)

2.《关于启用2017-2018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名录的通知》(舟招组办〔2017〕27号)

3.《关于启用2017-2018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监理企业名录的通知》(舟招组办〔2017〕28号)

4.《关于启用2017—2018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和市政公用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的通知》(舟招组办〔2018〕1号)

5.《关于启用政府投资水利水电工程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的通知》(舟招组办〔2018〕6号)

6.《关于增加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为舟山市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施工总承包商A名录企业的公告》(舟招组办〔2018〕7号)

7.《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舟招组办〔2018〕8号)

8.《关于增加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为舟山市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施工总承包商A名录企业的公告》(舟招组办〔2018〕9号)

9.《关于2017-2018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B名录扩容的通知》(舟招组办〔2018〕10号)

10.《关于增加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为舟山市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施工总承包商A名录企业的公告》(舟招组办〔2018〕13号)

11.《预选承包商名录内企业名称变更公告》(舟招组办〔2018〕22号)

 

 

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