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文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的通知

浙建站定﹝2019﹞77号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义乌市造价站:

为深入贯彻执行我省2018版计价依据,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妥善解决计价依据应用过程中有关问题,我们将通过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形式陆续发布。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一)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一)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1.住宅小区、厂区、学校及公共建筑等的园林绿化(含景观)以及按市政标准设计的附属道路等室外工程,与房屋建筑工程整体发包时,应如何取费?

答:住宅小区、厂区、学校及公共建筑等的园林绿化(含景观)以及按市政标准设计的附属道路等室外工程连同房屋建筑工程整体发包时,其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含景观)、附属道路等分别按各自专业的费率标准进行取费。

2.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单位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时,应如何取费?

答: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单位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时,应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的费率标准进行取费。

3.道路绿化(含景观)连同市政道路整体发包时,应如何取费?

答:道路绿化(含景观)连同市政道路整体发包时,其市政道路、道路绿化(含景观)分别按各自专业的费率标准进行取费。

4.桥梁、隧道工程带有道路或道路工程带有桥梁、隧道时。应如何取费?

答:桥梁工程不分“单独桥梁”和“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梁”,道路工程不分“单独道路”和“附属于桥梁工程的道路”,应统一按照“桥归桥、路归路”的处理原则,分别按各自的费率标准进行取费;隧道工程带有道路或道路工程带有隧道时,其隧道和道路亦分别按各自的费率标准执行。

5.桥梁、隧道工程等的辅助排水系统和单独实施的道路排水工程,应如何取费?

答:桥梁、隧道等的辅助排水系统,可视作附属工程内容,并入桥梁或隧道工程进行取费;道路排水工程不分“单独排水”与“随道路工程同步实施的排水”,统一按排水工程的费率标准进行取费。

6.交通设施工程中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应如何取费?

答:交通设施工程中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统一按道路工程进行取费。

7.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按其取费基数额度大小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用,是否适用于单独装饰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所属各专业工程?取费基数额度应如何确定?

答: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按其取费基数额度大小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用,既适用于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也适用于单独装饰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所属打桩、钢结构、幕墙、其他及土石方等专业工程。取费基数额度应以合同标段为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所含“人工费+机械费”进行确定,凡以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进行取费的工程,均应纳入取费基数额度的计算范围。

8.编制投标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应以不低于相应基准费率的90%(即施工取费费率的下限)计取,遇投标人自主确定的取费基数与招标控制价内按规定计算的取费基数(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

答:投标人以自主确定的取费基数所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用,应不低于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用的90%。

9.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费用,编制竣工结算时,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取费基数额度发生变化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是否应作调整?

答:编制竣工结算时,除法律、法规等政策性调整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应依据承包人投标报价时所确定的费率进行计算。遇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取费基数额度发生变化的,取费基数额度应作调整,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保持不变。

10.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的临时设施,是否包括为建设、监理等单位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办公用房的费用,如发生时其费用应如何处理?

答: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的临时设施,仅限于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临时设施,不包括为建设、监理等单位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办公用房的费用,建设、监理等单位所需临时办公用房应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列项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若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总承包投标人为其或受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等提供临时办公用房的,应另行支付相应费用,并在发承包合同内约定。

11.明确PC率(预制装配率)的定义。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工程,应如何调整费率?费率的调整对象如何?遇群体建筑中各建筑单体的PC率(预制装配率)不同时,其整体实施的地下室(含结构、装饰)、桩基、基坑围护等工程和纳入主体工程取费的室外附属工程的费率应如何处理?遇单独装饰工程和打桩、钢结构、幕墙、其他及土石方等专业工程发包时,其费率是否需要调整?

答:(1)PC率(预制装配率)指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工程,其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部分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工程,应以单位工程(单体建筑或群体建筑)为单位计算,工程内容应包括地上、地下结构工程(含地下室、桩基、基坑围护等)及相应装饰工程和纳入主体工程取费的室外附属工程。遇不同PC率(预制装配率)时应分别计算。

遇群体建筑中各建筑单体的PC率(预制装配率)不同时,其整体实施的地下室(含结构、装饰)、桩基、基坑围护等工程和纳入主体工程取费的室外附属工程的费率,可根据各建筑单体的调整费率和其对应的地上建筑面积所确定的权数以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确定。

遇单独装饰工程和打桩、钢结构、幕墙、其他及土石方等专业工程发包时,其费率不作调整。

12.本规则费率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调整系数时,应如何处理?

答:本规则费率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调整系数时,应按连乘法计算。

13.招投标阶段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中所列暂估价,为何未包括材料及工程设备暂估价?材料及工程设备暂估价应如何确定?

答:材料及工程设备暂估价已以暂估单价形式直接计入分部分项工程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之中,材料及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相应项目所含材料(设备)耗量及暂估单价计算并汇总确定。

二、《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对于仍存在有现拌砂浆的定额子目实际使用预拌砂浆时,如何调整换算?

答:如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除换算不同品种砂浆单价外,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使用干混砂浆的应扣除人工O.382工日、增加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O.05台班;使用湿拌砂浆的应扣除人工O.45工日。同时扣除相应定额中灰浆搅拌机台班用量。

2.基础底板下翻构件采用砖模且需抹灰时,应如何套用抹灰定额?

答:因砖模抹灰做法与墙面抹灰要求不同,可按墙面打底抹灰定额执行。

3.门槛石是否属于零星项目面层,如何套用定额?

答:块料面层楼地面工程量包括门洞、空圈处开口部分的面积,遇门洞、空圈处开口部分的块料因品种、规格不同而单独铺贴时,或仅门洞、空圈处的开口部分为块料面层时,按相应零星装饰项目执行。

4.细木工板、复合地板、实木地板下的木龙骨的规格、间距是如何考虑的?复合地板下设计无泡沫防潮纸时,定额如何换算?

答:木龙骨断面为30×40,间距为400,设计不同时,用量调整。地板设计无泡沫防潮纸时,扣除定额内的泡沫防潮纸含量,其余不变。

5.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脚手架和天棚脚手架,其费用如何计算?

答: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天棚饰面脚手架,可按相应单项脚手架及有关规定计算脚手架费用。其中:内墙粉刷(饰面)脚手架按高度在3.6m以内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O.6,材料乘以系数0.3;天棚饰面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人工乘以系数O.6,材料乘以系数O.3。如仅勾缝、刷浆时,人工乘以系数0.4,材料乘以系数O.1。

三、《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室外环网柜箱式站(也称室外箱式高压柜)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答:室外环网柜箱式站(也称室外箱式高压柜)安装参照4-2-64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的定额。

2.二次精装修工程,在原粉刷层上进行砖墙开槽,套用管道暗配定额时,消耗量是否可以增加?

答:二次精装修工程,在原粉刷层上进行砖墙开槽,套用管道暗配定额时,其砖墙开槽增加费按照实际开槽的工程量,执行混凝土刨沟槽的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O.2。

3.屋面避雷网暗敷如何套用定额?

答:屋面避雷网暗敷执行接地母线“沿砖混结构暗敷”定额。

4.在预制叠合楼板(PC)上现浇混凝土内预埋电气配管如何套用定额?

答:在预制叠合楼板(PC)上现浇混凝土内预埋电气配管,执行相应电气配管砖混凝土结构暗配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其余不变。

5.集水坑内的浮球液位控制器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答:集水坑内的浮球液位控制器安装,执行4-4-129水位电气信号装置液位式安装定额,基价乘以系数O.1。

6.灯带驱动器、灯具应急电源如何套用定额?

答:灯带驱动器、灯具应急电源(灯具与应急电源分体供应时)安装,执行4-13-248霓虹灯安装中“电子变压器”安装的定额。

7.楼宇亮化灯安装中若灯具直径≤100mm的立面点光源灯具如何套用定额?

答:楼宇亮化灯安装中,立面点光源灯灯具直径(mm)≤100,执行灯具直径(mm)≤150的定额,基价乘以系数O.6。

8.埋地插座如何套用定额?

答:埋地插座执行带接地暗插座的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9.镀锌薄钢板风管(δ=1.5mm以内咬口)制作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答:镀锌薄钢板风管(δ=1.5mm以内咬口)制作安装执行镀锌薄钢板风管(δ=1.2mm以内咬口)制作安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10.沿建筑物、构筑物引下的避雷引下线计算长度时是否需要计算附加长度?

答:沿建筑物、构筑物引下的避雷引下线计算长度时,按设计图示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3.9%计算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等长度),当设计有规定时,按照设计规定计算。

四、《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市政工程如需用汽车运输淤泥、流砂,可否参照土建相应定额及规定?

答:市政工程定额暂未编制采用泥浆罐车装运淤泥、流砂定额,发生时可参照《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关子目执行。

2.《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拆除花岗岩人行道板是否可以套用拆除预制人行道板定额?

答:拆除花岗岩人行道板可参照拆除预制人行道板定额执行。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打拔工具桩定额中没有柴油打桩机拔桩相应定额,若实际需要拔桩,如何计取?

答: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如需拔桩时可套用陆上挖掘机拔圆木桩、槽型钢板桩、拉森钢板桩、水上挖掘机拔拉森钢板桩等定额执行。

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监测、监控定额是否只适用于施工单位自己做监测、监控?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做的监测、监控按其他收费文件计算还是可以采用此章定额?

答:《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监测、监控定额子目适用于施工图及规范明确需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监测的工程内容。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另行开展的监测、监控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范畴,按双方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5.市政工程中的围挡,是否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还是可单列计取?

答:市政工程在施工区域沿线搭设的临时围挡(护栏)费用不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费率中,发生时应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另列项目进行计算。

6.《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2-71抛石挤淤定额是否适用清淤后再抛石填筑的项目?

答:清淤后再抛石填筑的项目不适用2-71抛石挤淤定额。

7.《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中方桩、板桩、管桩等定额区分了陆上、支架上、船上,而打钢管桩定额未区分,是否为综合考虑?

答:《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打钢管桩定额是按陆上打桩考虑的。

8.《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三册桥涵工程,P109,说明四《钢护筒定额每米重量表》中,是否包含钢护筒损耗?

答:定额的重量表已包含钢护筒损耗,定额中的重量表仅供参考,实际重量应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钢护筒直径和壁厚进行计算。

9.《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三册桥涵工程,P110,说明七、钻孔桩空钻部分回填,填碎石套用碎石垫层定额乘以系数0.7,0.7系数是否包括碎石主材?

答:填碎石时按碎石垫层定额乘以系数O.7,含碎石主材。

10.桥梁工程油漆涂料的含量能否根据设计厚度及每平米的使用量调整含量?

答:《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桥梁工程油漆定额已综合考虑规范要求的油漆厚度,当厚度与定额含量不同时不作调整。

11.《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定额计算规则中明确隧道钢支撑工程量按钢架的设计重量计算,连接钢筋数量不得计入钢架的工程量中,定额中综合考虑连接钢筋的数量。图纸中如果连接钢筋数量巨大,远超定额中的含量,是否可以调整连接钢筋含量。

答:《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隧道钢支撑定额是按常规的钢筋连接用量考虑的,如设计连接钢筋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示数量进行调整。

12.《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市政工程隧道平洞出渣相关定额(不含经斜井、竖井运输)中是否已综合考虑负载降效因素。

答:《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市政隧道平洞出渣相关定额(不含经斜井、竖井运输)中已综合考虑不同出渣方式坡度在2.5%以内的负载降效因素。

五、《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大树迁移运距按10km以内计,若实际运距5km是否要调整基价?除大树以外运输费是否可按照定额乘系数执行?

答:园林绿化工程大树迁移定额项目中的大树运输定额仅适用于大树迁移项目,不适用于商品树木的运输。大树迁移运输定额10km以内运距综合考虑,实际运距不同不作调整。

2.定额编号2-6园路基层的混凝土垫层定额为现浇现拌混凝土,实际为商品混凝土,定额如何换算?

答:商品混凝土分为泵送商品混凝土及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凡本定额未列商品混凝土的项目,实际采用商品混凝土需套用现浇混凝土定额时,按如下规定调整:

(1)第十章中混凝土及钢筋工程项目,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时,扣除相应定额中的搅拌机台班数量,人工乘以系数O.68,振捣器台班数量乘以系数O.8;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时,扣除相应定额中的搅拌机台班数量,人工乘以系数0.85。

(2)第二章园路、园桥工程项目,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时,扣除相应定额中的搅拌机台班数量,人工乘系数0.85;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时,扣除相应定额中的搅拌机台班数量,人工乘以系数O.69。

3.定额编号2-66木望柱定额子目是方柱还是圆柱,是否带装饰柱头?定额编号2-67木栏板定额子目的木栏板是何种式样?

答:园路、园桥工程定额中的木望柱、木栏杆定额子目是按简易型平直考虑的。定额中木望柱的计量单位己更正为10m3,木望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木栏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漏空部分面积。

4.斗拱斗口超过15cm后,能否按照插入法进行换算?

答:按《营造侧例》制作的斗拱,斗口尺寸与定额不一致时,可按定额调整系数表调整定额的人工及材料用量,当斗拱斗口超过15cm时,应按实计算。

5.原木(圆梁、圆柱)现场实际都是用机械把它直接滚圆,并非人工加工,应如何换算?

答:除定额已有规定外,实际施工操作无论是用人工代替机械还是机械代替人工,定额均不作调整。

6.矩形木质构件如10cm×12cm的枋,是套用厚度l0cm以内还是12cm以内的定额?

答:一般应按设计图纸注明的厚度套用定额。若该枋的设计尺寸宽×高为l0cm×12cm,则该枋按12cm厚套用相应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