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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舟建发〔2020〕47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企业: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企业的事中事后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的执业行为,根据《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企业业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和招标代理企业(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营业执照)均应按要求参加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及人员到位情况;

(二)企业的市场行为;

(三)企业执业质量情况;

(四)企业成果档案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程序

本次检查根据“双随机”方式,采用企业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各企业(含分支机构)应认真自查自纠,完善本单位2019年度的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项目台帐和档案,并于5月25曰之前将填报表格加盖公章,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书面资料报送至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科307室;电子版以“企业全称+附件名称”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502043587@QQ.COM。

第二阶段:抽查。检查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查企业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检查组现场查阅造价咨询成果档案、招投标档案等相关资料,并现场检查企业情况及人员到位情况等;

2.对每家企业的业务档案按下述原则进行抽查:

(1)每家企业抽查1-2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

(2)各企业自查阶段漏查、漏报项目为新增必查项目。

(3)经审核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累计误差率超20%的项目为新增必查项目。

(4)2019年1月以来管理部门收到服务质量投诉的项目为新增必查项目。

四、检查结论及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编写检查情况报告书,报告书的内容包括:企业及项目抽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等。检查组将对被检查单位的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相关管理部门将依据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优秀的项目进行表彰、列入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公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列入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公示;对检查发现的工作不规范、服务质量低下或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检查中如发现在本市执业又未办理进舟联系卡的外地企业,由相关管理部门督促其限期办理并接受检查。如出现企业拒不办理进舟联系卡或拒绝接受检查或故意瞒报漏报的情况,该企业本次检查做不合格处理,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通报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检查结果将在“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zszjj.zhoushan.gov.cn/)上公布,对受到行政处罚及通报批评的企业将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五、其他事项

(一)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中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应当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对检查项目的商业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给被检查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被检查企业正常开展的咨询业务和经营活动。

(二)被检单位要主动配合检查工作,向检查人员提供所需的成果文件及有关资料,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被检单位不得干扰检查工作。

(三)为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如有发现涉黑涉恶的行为,请各企业积极举报。

如在本次检查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吴雯艳,联系电话:2038950。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表》

2.《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基本情况表》

3.《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汇总表-工程概(预)算、控制价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汇总表-工程概(预)算、控制价审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汇总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汇总表-工程结算审核》

4.《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汇总表》

5.《市外进舟企业专职人员完成造价咨询项目情况表》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