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于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由发承包双方采用互评方式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发包人)》由承包方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承包人)》由发包方填写。为全面了解我市建筑工种人工工资情况,请施工单位配合填写《舟山市建筑工种人工工资调查表》(附件2),与评价情况一并上报。
       二、发承包双方请于7月10日前将评价情况上报至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证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在建工程上报至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三、请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根据发承包双方互评情况,组织力量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抽查,各县(区)住建局抽查工程不少于8个,功能区建设局抽查工程不少于5个,请于7月31日前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抽查通报、《在建工程汇总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情况汇总表》、《舟山市建筑工种人工工资调查表》报送至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沈科瑜,联系电话:0580-8262779,电子邮箱:498168547@qq.com。
       四、我局将于7-8月份对全市开展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时合同双方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检查资料清单》准备所需资料,相关管理人员也应该到场。检查结果与企业信用评价相挂钩,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查处情况将进行通报。
       五、请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被抽检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