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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建建发(2007)22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宁波市发改委: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正确引导建筑劳务合同双方合理确定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765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省于2007年起按季测算和发布建设工程人工成本信息。

       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季测算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在当地的工程造价信息网并以文本形式定期发布。同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测算结果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省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汇总各地的测算结果,并按要求将有关测算数据上报建设部。

       三、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的发布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市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人工成本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和测算工作,并根据本地建筑劳务市场情况,真实、动态地填报和发布,不得随意抬高和压低。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保证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反馈给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571-88835928。

附件:《浙江省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建设厅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六日

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省建筑业管理局、造价管理总站,赵如龙副厅长,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

浙江省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

测算和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正确引导建筑劳务合同双方确定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765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展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工作是引导建筑劳务合同双方合理确定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基础,是建筑企业合理支付工人劳务报酬和调解、处理建筑工人劳动工资纠纷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投标中评定成本的依据。对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系指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当地的人工市场行情,定期(一般按季)测算、发布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和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作为建筑劳务市场结算建筑工人工资的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指导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的测算工作。

      三、人工成本信息

     (一)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

     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指建筑工人完成特定的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需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日工资)×人工工日消耗量

      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应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部位划分不同项目,分别测算发布,目前根据建设部765号文件,暂分13项工程:土石方工程、架子工程、砌筑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抹灰工程、木作及木装饰工程、油漆工程、玻璃工程、金属制品制作及安装工程、其它工程。

      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按照13项分项工程,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分别对应,每一分项工程采用一种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其中抹灰工程按整体面层和块料面层分别采用抹灰工和抹灰镶贴工),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

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

人工成本信息中分项工程

对应建筑工种序号及建筑工种

1

土石方工程

①建筑、装饰工程普工

2

架子工程

⑤架子工

3

砌筑工程

⑥砌筑工(砖瓦工)

4

模板工程

②木工(模板工)

5

钢筋工程

③钢筋工

6

混凝土工程

④混凝土工

7

防水工程

⑩防水工

8

抹灰工程(整体面层)

⑦抹灰工(一般抹灰)

9

抹灰工程(块料面层)

⑧抹灰、镶贴工

10

木作与木装修工程

⑨装饰木工

11

油漆工程

⑩油漆工

12

玻璃工程

⒄玻璃工

13

金属制品制作及安装工程

⒅金属制品安装工

14

其它工程

⒀管工

      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分高级工、中级工和低级工,对应的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也分高级、中级、低级三个档次。

     (二)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

      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根据建筑行业劳务市场的就业准入规定,划分不同建筑工种,按照劳务市场供需情况确定各类工种生产工人的劳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费用。

      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其劳动作业者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结合建筑行业情况,划分了18类建筑工种,分别为:建筑装饰工程普工、模板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砌筑工、抹灰工、,抹灰镶贴工、装饰木工、防水工、油漆工、管道工、电工、通风工、电焊工、起重工、玻璃工、金属制品安装工。

      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包含月工资、日工资、小时工资,以及高级工成本信息、中级工成本信息、低级工成本信息。其中日工资按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扣除节、假日)以8小时/天计算,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小时工资仅适用于零星工作时间。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日工资×20.92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117小时高级工、中级工、低级工成本信息的测算,按照采集的人工工资数据由高到低排序,符合测算要求的数列高位的前20%数据算术平均计算高级工成本信息,数列低位的最后20%数据算术平均计算低级工成本信息,数列中间的60%数据算术平均计算低中级工成本信息。其中低级工成本信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人工成本信息的测算与发布

     (一)数据收集

      1.选定当地有代表性的20家大中型施工企业,以土建、安装施工企业为主,要求各企业提供不少于5份下属项目部在建的不同工程项目人工成本信息调查表;

      2.通过劳务市场调查劳动力市场价格;

      3.通过社保机构调查政府指导价。

      根据《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调查表》(附表1),由各企业上报实物工程量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成本及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

      根据《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调查表》(附表2),由各企业上报不同工种的日工资、月工资、小时工资。

      (二)分析测算

      1.根据《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分析对比表》,分析对比03版定额中人工含量和单价与市场调研价格的差异;

      2.剔除非正常的调研数据;

      3.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消耗量,根据市场调研的数据结合定额人工含量综合考虑;建筑工种人工成本按照社保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劳务市场的市场价、施工企业项目班组调研价加权综合测算,当地社保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权重占50%,劳务市场的调研价权重占30%,施工企业的调研价权重占20%。

      (三)信息发布、上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季测算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按照统一格式(附表3、4)在当地的工程造价信息网并以文本形式定期发布。同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测算结果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省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汇总各地的测算结果,并按要求将有关测算数据上报建设部。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办法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管理。

附表1: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调查表

附表2: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调查表

附表3: 市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汇总表

附表4: 市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