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文件
浙建站推〔2021〕16号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发布编码规则(试行)》已通过审定,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在全省试行。《全省信息价统一发布标准(试行)一~三》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发布编码规则(试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关于发布《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发布编码规则(试行)》的通知PDF
《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发布编码规则(试行)》
前言
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信息价发布工作的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我省工程造价市场化与数字化改革进程,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建建发〔2020〕6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建站计〔2021〕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造价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浙建站推〔2021〕11号)等文件精神,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并结合我省建设市场实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发布编码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工程类别及特征、工料机编码表等。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站联系,以便修订并补充完善。
本规则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如下: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参编单位: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
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
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服务中心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衢州市建设造价管理站
舟山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