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差额分析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浙建建发〔2024〕91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范执业,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差额分析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造价管理总站反馈,联系电话:88050375。
点击下载《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差额分析工作指引(试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