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165-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 1165-201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标准设计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