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文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论证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加快推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11号)、《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浙建设〔2024〕29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建设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论证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省建设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论证规则(试行)》(略)
3.浙江省建设工程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论证申请要求及说明(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