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建站市〔2026〕1号
各有关单位和造价工程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关于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 ”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建人教〔2024〕14号)和《关于加强标准造价“ 三支队伍 ”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建站市〔2024〕2号)要求,推进造价行业知识更新迭代,加强工程造价“三支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决定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每年应有计划参加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一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8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包括:1.网络教育;2.面授培训;3.符合条件的造价咨询企业组织的内部培训;4.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班;5.省、市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课题研究、定额编制、教材编写、培训授课;6.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及省、市造价管理信息期刊(协会期刊)上发表文章等。
四、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行数字化管理,造价工程师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8〕24号)中的学时认定标准,登录“浙江标准造价—浙江省造价从业人员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zjzj.net)—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进行学时申报,经学时审核,形成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为更快速便捷办理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事项,已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动对接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数据。
五、注意事项
结合浙江省造价行业发展趋势和现行计价依据要求,浙江省已开通网络继续教育,2026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新增课程见附件,造价工程师可通过“浙江标准造价—浙江省造价从业人员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zjzj.net)—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教育 ”登录学习,该系统数据已自动对接“ 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 ”中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数据,造价工程师无需再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网络继续教育费用由杭州小造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并开具相应发票,如有缴费或开票疑问,联系小造客服。
六、咨询电话
小造客服: 0571-86913997
小造技术支持:0571-86950235
市场监管室:0571-89892104、88050375
省造价协会:0571-88058079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