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关于开展全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 定期检查的通知

舟建招[2007]06

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的业务质量,促进我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的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利益,经研究决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合开展全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定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2007年度各单位市场准入与执业行为,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业务质量等情况;
    二、检查方法:本次检查分自查与抽查两个阶段。
    自查阶段(2007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报送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上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抽查阶段(2007年12月10至12月25日):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要性,做好充分准备;各检查人员应各负其责,认真开展好此次检查工作。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