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文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建站市[2010]8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为倡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站制定了《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站联系。

  附件《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