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文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的通知
浙建站市[2010]9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为促进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更好地指导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和操作程序,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平,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我们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试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结合市场发展实际,对《规程》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程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站联系。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